长篇影评
1 ) 没有人觉得这是一部时尚大片么?
俺看片的时候十分没有深度地忽略了瑞普利的心理历程,心心念念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希望坏人得逞逃脱法网;二是对电影里俊男美女们的着装打扮百看不厌。
帅得让人眼花缭乱的裘德洛那么多年前就把如今时兴的小礼帽戴得风流不羁了,西耶娜虽说在人品问题上没有带眼识人,其时尚品味的确不是盖的。
女配们的衣服更是一套一套看得人目眩神迷。格温妮丝每一种装扮都让人过目不忘:独自在院子里写作时穿的那件带小巧立领的奶油色开司米毛衣,让她看上去无比温柔;到处寻找失踪爱人时穿的米色风衣配着蓝色底的碎花长丝巾,楚楚可怜;在瑞普利住处逗留时穿的豹纹大衣和相配的豹纹帽子富贵逼人;最喜欢最后在码头上怒斥瑞普利时玛姬穿的那件蓝色束腰大衣,别致的领子松松垂下,翻出金色的绸缎衬里。
另一位富家女凯特让俺最爱的装扮就是她被瑞普利忽悠到咖啡馆与格温妮丝碰面时穿的那身,无檐软帽,紧身裙子,长长的灰色披肩,活脱一个正宗巴黎文艺女青年。
十年前的电影, 服装和造型现在看来不但不过时居然还非常时尚,果然simple & elegant才是王道。《天才瑞普利》的服装师,俺无比崇拜您。
2 )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的电影品位启蒙甚晚,虽然从小到大看了很多电影,但是只知道看没有审美体会,除了蒂姆•伯顿的电影之外,只对三池崇史的CULT风格,感到异样的温情。两者都是B级片导演中的翘楚,他们俩在电影叙事和画面表现力上让我不仅不觉得特异、疏冷,反而像犊兽闻得同类气味,虽蒙昧却亦足以安顿其心。
所以很早以前看《天才雷普利》的时候也是走马观花,如此优秀的电影却被我囫囵吞枣,实在是焚琴煮鹤。不过好在最近又把这部电影重拾起来观看,对人性的剖析让我有了更直观也更深刻的体会。
关于criminal mastermind题材的电影,我只看过《逍遥法外》和《天才雷普利》两部,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两者虽然犯罪初衷截然不同,但手段基础一致,即运用与生俱来的高智商。
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也就晏子所谓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那么由此反观雷普利,他受迪克之父所托从纽约前往意大利召唤迪克回家,是否就是从纽约到意大利的环境变迁引发了他的犯罪动机呢。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答案是两个字“非也”。
电影起名为“天才”雷普利,我猜导演对真正的杀人凶手雷普利心存无限好感,是怀着一种豁达并且钦佩的态度来演绎的,而我素来喜欢挖掘人的阴暗面,所以我更多的是看到雷普利潮湿发霉的内心地牢。
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有可能爱上一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独立个体,这是人天生存在的可以发挥爱的本性。我们常说我们爱上一个人,爱他的博学多才,爱他的身份地位,爱他的明辨是非,爱他的理智从容,我们给每段爱情都找个借口,有的爱甚至是因为孤独。
事实上,爱,往往不需要理由,有的爱来的迅猛,一见而钟情;有的爱后知后觉,多年以后才感受这段绵绵情意。雷普利的爱夹杂着几多虚荣羡慕也渗透着些许嫉妒和卑微。人常说,先爱上的人往往伤的更多,当雷普利意识到自己完全被花花公子迪克吸引的时候,他选择勇敢的表达,这种对爱的表达是清晰有力的,可是少数派爱恋往往不被大众接受,于是存在道德和观念上的分歧。并不是说迪克完全不能接受雷普利的同性之恋,只是并非所有人都能在突如其来的变故面前镇定自若,迪克显然不肯放弃优越的物质生活,也不打算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他的内心也不像外表看起来那样绝对的浮夸,他的心理承受力在正常的生理范畴内所能承担的压力远远达不到平均值,这也是纨绔子弟的共同症结。
正因如此,雷普利作为智商超群的天才,对所能接受的事物在大脑里迅速回馈,他认为他的卑微的人生和卑微的感情都被辜负了,于是发生争执,与其说是他错手伤害了迪克,不如说是他天生的自尊强迫症促使了他亲手毁灭了自己。
我们都不缺乏爱一个人的能力,这种能力也使我们能够感受到来自别人的温情,爱一个人的同时,也能看到来自我们内心的挣扎,这种挣扎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我们本性的写照。到底是爱别人更多,还是爱自己更多,显然雷普利毫无悬念的选择维护自己,他为自己杀人寻着了一个强有力的借口,那就是爱上了迪克,却又得不到他。并不是说他现有杀人动机,后找借口,而说他对自己的内心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度量。
众所周之,雷普利是个天赋异禀的穷小子,他厌恶了纽约的一切,因为他在那里过着苦心经营却仍然捉襟见肘的生活,他需要一个出口,杀害迪克之后的他丝毫没有忏悔之心,他以迪克之名过自己贫穷贵公子的潇洒日子,为掩饰自己的罪行而到处行骗,不惜再度行凶。
德国精神病学家施耐德曾经在《精神病质的人格》一书中具体分析了各种异常人格与犯罪行为的联系。其中包括:意志薄弱型,情感缺乏型,爆发型,激奋型,自我显示型,偏执型,情绪易变型,软弱型,自卑型以及忧郁型。我认为雷普利在感情上的缺失,也就是他与迪克之间不平等的爱情线路产生闭路,加之他的绝对马基雅维利主义,导致了最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连续杀人事件。我向来认为,做人的最高境界,只有两条,而这二者缺一不可,互相依存,即:软骨头、硬心肠。如今,雷普利不仅软骨头硬心肠,更具备高智商,简直是势在必得。
他对自己的纵容和对自我控制的无力,让他在黑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既为人,则有人之性,即便是一个屡次杀人的人,也在心底存有一丝自我辨证。雷普利也会偶尔为了迪克的死感到内疚,但大多数时间是恐慌,他爱自己远胜于爱别人。
“不管你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会给自己合理的借口。谁会觉得自己是坏人?你可以把往事尘封在地下室,锁上心门,永远不去想,我都这么做。直到你遇上心上人,你只想把钥匙交给他,让他打开心锁,走进你的心房。但是你办不到,因为你的心太黑暗,藏了心魔,不想让人看见你的丑陋。”很多爱人反目成仇也曾有过类似的缘由,日本号称有八百万神明庇护,创世纪的两位大神:伊邪那美命和伊邪那岐命本是一对恩爱之神,但因为伊邪那美命死后入地狱,浑身溃烂的狰狞样子不小心被丈夫伊邪那岐命看到,于是吓跑了丈夫,也激起了她杀掉丈夫的歹意。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够给心爱的人一个光辉美好的形象,天才也一样,雷普利爱上皮特之后,也曾想过以这样的方式救赎自己,然而,他已经陷入自我袒护的泥淖深渊,不能自拔。
当我们走在漆黑的深巷,头脑中会产生恐惧的遐想,各种神鬼妖怪都会出现在头脑中,总觉得背后好象有什么恐怖的事物在跟踪,这时候,我们已经没有回头路了,必须坚定的走下去,只有往前走,才有希望。
对于一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雷普利头脑异常清晰的做着保护自己的必要行动,他的每一步都为掩埋自己的罪行而坚定不可动摇的踏进,我不想维护他,或为他辨证,他也不需要别人为他辨证。
因为他再也回不去了,不会有人明白,也不会有人相信,只有走下去。
3 ) 除了爱自己,我别无他法
越是生活得艰难不堪卑贱到死,心中越是会有不满与愤恨。
只是这些不满与愤恨,总是被小人物深藏于心。
然而是哪位心理学家说,社会地位低的人更常露出笑容,因为他们必须要讨好别人才能为自己挣得一席之地,一点微薄的薪资,一个对他们来说梦寐以求的机会,一点点的奖金就足以使他们欣喜若狂。
那些笑容比别人更多更灿烂的人,不是傻X就是内心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不信你去问问看——因为自卑,因为自尊,因为无法满足那种巨大落差与生活的困窘
而这些对那些F*K的富家子来说是多么的无聊而又微不足道,他们只知道享受自己的生活,他们不需要真正关心身边的朋友,他们不需要。
我实在很难对这部片子做出评价。
这世界TNND是金钱与地位运转的,从来就不曾公平,从来不。
一个人的故事折射出他内心的欲望?不是,那折射出我们自己的欲望。
片子刚开始我们就看到雷普利借校服参加钢琴伴奏,温柔美好的意大利歌剧般的演唱,高档服装香槟美食,那些漂亮的东西。
可以看得出雷普利聪明然而有些木讷迟钝,那个阶层与他似乎有着天然的隔阂,总有些不适应,不懂得如何回答别人的问题。
替人刷西装,在散场的舞台上偷偷练习,因为那件借来的校服意外被叫去把那位公子哥儿迪奇劝回家,我们看到雷普利住的地方既阴暗又处在地下室一般的地方,他从长长的铁梯爬上去,拎着旅行箱,而一辆高级轿车的司机为他打开车门,此时此刻他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而这一切又是怎样的反差。
始终不喜欢迪奇,公子哥作派,玩音乐没长性,到处风流,那位怀了孕为他自杀的女子也只是伤心一阵子之后就不再管了,只是离开当地了事。
这可以说明Jude Law演得十分到位,天然的一副富家子性格,看似英俊帅气其实根本就是个受不了一点打击的小孩子,有钱有什么用?光是在那里任性妄为,离开父亲就什么都不是。
他对于雷普利也是觉得新鲜罢了,好玩劲儿一过就丢到一边,雷普利倒是从羡慕,感激到渐渐扭曲了感情,嫉妒,无法言述的爱(我倒不觉得那是同志之爱,爱本来就很复杂不是吗?)自卑与自尊的挣扎,他从一开始对待迪奇就是真心实意的,真心希望他过得好……我也不觉得那是同志之爱,这种感情哪那么容易说清。
迪奇说雷普利可以穿他的衣服,但雷普利在试穿西装与随着音乐扭动身体时迪奇回来了,还以一副被冒犯的语气质问,恐怕再难堪也不过如此。
雷普利甚至愿意帮他挡下那个怀孕自杀女子的罪过,公子哥儿却是一副毫不在乎的语气,谁在乎?他只不过抛弃一切跑去了罗马,逃避问题。
剧情写得非常精妙。
雷普利偶尔的一次说谎便成功迷惑住了梅乐蒂,之后他便以这样的身份与她交谈听歌剧,这是唯一一个他用了迪奇的名字却表现出雷普利性格的身份,从一开始就是——他们相遇时他还没见过迪奇,这个谎言就是如此。
迪奇的女友玛芝很聪明,逐渐接近了真相,一切都在那个戒指被发现时——对于她就是真相大白,只能怪她的力量太微弱,一个真相和数个谎言相比根本就微不足道。
弗雷迪那个胖子从一开始就藐视雷普利,而这个人又该死地聪明,除了杀他别无他法。
彼得是个性格温和友好的家伙——我甚至在想,如果雷普利一开始见到的是彼得,故事大概会完全改写——这世界从来就没有如果。
令我觉得有意思的峰回路转是迪奇的父亲说的一段话——“孩子不能选择父母……但父母却可以选择孩子。”
而之后雷普利得到了财产,这真是……令我感觉相当意外。
其间种种细节不言自明,一开始在盛怒之下误杀迪奇,后来为了自保杀了弗雷迪,到最后杀了彼得,其间非常多的细节足够玩味。
饭店人员把慌张回来的雷普利误认为是迪奇,这可以说是开端。
这个意外的谎言从一开始就不可收拾。
杀掉弗雷迪,这个轻浮的胖子从一开始就怀疑雷普利,随意蔑视他的生活(伪装的破绽)于是猛敲他的头,然后来一次醉酒出门的戏剧——有人看见反而是好事,这为他制造了不在场证明。
随后的信件与偷藏的车牌造就了另一个潜逃假象。
这部片子的手法放在50~70年代再好不过,破绽百出摇摇欲坠,却化险为夷。
不觉得这样的雷普利很可怕,反而觉得很可怜。
有种悲伤的,迫不得已的痛苦,一如彼得说“你悲伤的曲子弹得太多了”
然而似乎一切可以重新开始之后,再度遇到梅乐蒂的雷普利,只能选择继续向前走。
拿到钥匙的彼得是唯一的障碍。
一直觉得梅乐蒂面前的雷普利自信而充满魅力,那是他自己,唯一不同的是名字。
在彼得面前的也是雷普利自己,唯一没说的只是真相。
哀伤的音乐缓缓流淌,那个人说着“雷普利好的地方”,然而最终却渐渐低下去的声音描述了他的结局。
画面很美,意大利,罗马,歌剧院,美丽的房子,却是这样令人怅然的故事。
还会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不,没有其他办法,满船都是熟人。
你会把往事关在地下室里,然后锁上,永远不再打开吗?
我想我已经锁上了,而钥匙我早已遗失。
我实在对雷普利无话可说,如果我在他的位置上,也许我会做出同样的事情来。
From FoxChristy
4 ) 人生太苦太难太漫长,只愿是镜花水月梦一场
直到看到最后一幕才完全被打动,顿时悲从中来。
Matt Damon在片中饰演Tom Ripley,在《谍影重重》里的一代翩翩帅哥在该片里仅从开场就用他那张在巨型眼镜后打着褶子的脸让我瞬间恶心起来。影片前半段都像温吞水,轻柔地铺垫着小细节。基本能吸引我的只是Jude Law用他那与生俱来的花花公子形象的本色演出。Jude Law一出,六宫粉黛无颜色,Matt Damon那土得掉渣的形象一对比,真是灰头土脸丑不可言。因此即使Matt饰演的Tom在片中对Jude饰演的Dickie暗吐心声,感情纯澈,我都无法想象Dickie会真正喜欢Tom。然而影片终于我在几次小打盹后终于迎来了转折点:Tom在向Dickie表白后遭拒,并误杀了Dickie。
于是后半段一连串的精彩就滚滚而来了,一直吸引我昏昏欲睡的大脑强打精神看完。Matt也形象大变,一张满是让人觉得不爽的脸也慢慢好看起来,最终在片尾凝固,彻底冷漠石化,让我痛心疾首。
其实人间本是苦涩啊。
或许Tom的确是有那么两把刷子,误打误撞他就借着良机实现了自己欧洲之行的心愿,在路上搭讪的谎言都变成他伟大阴谋的一部分,而他遇到Dickie之后,一切都改变了。他深深堕入了享乐和爱情的深渊。
其实影片介绍严重失实,Tom杀掉Dickie只能说是过失杀人,他并非是贪图Dicky的身家财产荣华富贵才痛下杀手,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青蛙爱上了王子啊。Tom Ripley只是一只平平无奇的丑小鸭啊,所谓的高智商所谓的天才其实都是噱头,Tom所走的每一步,都踩着自己的血泪,都是生活逼他犯下的罪行。
影片前半段的铺垫很细致,Tom的心理变化很微妙。不管Dickie是否在取向上对所有人撒了谎,Dickie传达给Tom的信息的确过分暧昧。浴缸边下象棋一幕的确意味深长,情窦初开的Tom怎能不抱着幻梦想象Dickie这样的富家翩翩公子会钟情于他。爱情有很多种,爱上一个人,有很多人会学着模仿,以了解对方。Tom本身就有这种天赋,于是他比一般人更加了解Dickie,长期相处,他已不知不觉拥有了模仿以至于变成Dickie的能力。
进一步为Tom平反,Tom错手杀Dickie,其实与Dickie自己有很大关系。Tom被逼入绝境,不甘与爱人就此别过,于是不顾身份差异,大胆诉说心声。而Dickie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素来心性狂野,放荡不羁,而顾及自己的声望财富,不管他是否对Tom心存爱慕,他都必须与Tom断绝往来,以维持自己的阶级地位。他在船上对Tom的斥责贬损非常激烈,而陷入爱河的Tom本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小心地规划自己的生活,每一步都精心盘算,而正如他所说,他虽有着八面玲珑的才能,面对Dickie却是始终纯粹的。于是当Tom强大的自尊心被爱人当面撕毁的时候,他恼羞成怒并失手杀死Dickie,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之后Tom变身Dickie只是时间问题,酒店接待一语点醒梦中人,丧失爱情深深绝望的Tom,选择了铤而走险。
这才是我们的Tom开始变坏的时候。然而转念一想,Tom这种畸形的心理也情有可原。人的求生欲望总是无穷的,在当一个人恼羞成怒误杀爱人之后,发现自己拥有瞒天过海的能力,成功了还能拥有梦想之中的生活,既然走投无路,也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为什么不赌命一把?
之后就是重点塑造Tom的“天才”的情节了。
很多人都对Tom的“天才”提出质疑,说他大部分时间都只是走运而已。的确,Tom的逍遥法外的确大部分因素归咎于他的运气,然而他自己的talent和智慧的确是他成功的前提。仔细咀嚼剧情,就会发现Tom的急智之威力。譬如他设定两组好友分别约好10点15分和10点半在同一地点相遇的那一幕,充分展现了Tom快速转动的思维和大胆果断的心智。他这样设定,通过对方证实他自己两个身份的存在,可谓十分精妙。
然而这时候,他也骑虎难下,只能越走越远,不能回头了。
说一个谎就要接着用100个谎来圆,接下来的情节便是他为了自保而不断犯罪不断圆谎的过程。然而,事情越来越无法挽救的时候,Peter的出现,再次唤起他的悔意和从善的意识。
一点点他看到他自己和Peter的未来,罪痕被慢慢抹去,他眼见自己就要大功告成,幸福触手可及的时候,一切的一切,却又现实而残酷地摆在了他的面前。
人间本是苦涩啊。
于是他拿着丝带在Peter身边躺下,轻轻地问他自己有什么好。而Peter也满带着幸福,一点点诉说着自己对Tom的倾慕,轻柔的语言,那淡淡的爱意,似乎他们的幸福这一刻终于不再被人间的苦难打败,梦想的光芒也将照进现实。可是......
当Peter的声音愈发微弱,而Tom也泣不成声时,我的心都凉了。
Tom终于又换上了那副冷漠的脸庞,爱情也终于被这世界再一次残忍扼杀。
人生太苦太难太漫长,只愿是镜花水月梦一场。
5 ) 天才雷普利
match point里的那枚戒指在护栏上高高弹起最后落在了岸上,dickie的老爸千里迢迢来到意大利还带了个私家侦探。戒指最后成为案件落幕的铁证, dickie老爸给ripley带来始料未及的结局。match point之后就结束了,而the talented Mr. Ripley的高潮还没有真正上演。
ripley的心态很多人都有吧,至少我自己有,那么一点儿。专注于自己缺少什么,别人拥有什么,心里从来不能接受这个不公平的事实。他喜欢 dickie,倒也不仅因为他的富有,他迷恋他的魅力。但ripley更喜欢自己,自己能够拥有这些魅力。他喜欢marge,因为她和dickie是同一世界的,他喜欢peter,因为peter对他好。但是他永远最喜欢自己,所以能毫不迟疑的把所有喜欢的人都毁灭掉。
在船上看日出的时候原以为这会是一个跟match point一样的结局。那一声声dickie的呼唤冒出来的时候,我跟ripley一样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他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不用再冒充别人的时候,却无法摆脱以前的影子。他失望的发现meredith不是一个人,于是他只有一种选择。他始终舍不得放弃自己,因为他爱的,永远是自己而已。
6 ) 屌丝的高富帅情结
首先先扯几句废话。得说的一点就是屌丝心中都有个高帅富。每个人都无法把一切想要的优点都占为己有。就像你或许高,但是你却不一定很帅。你或许很帅却不会很有钱。而有些优点你很努力,也得不到这些。因为你或许以为你很努力地去赚钱,却发现钱赚到了,但青春已逝。我们不能指望只得到不失去。就像是有人说储蓄是美德。有谁爱储蓄?这种爱能胜过消费。我们只是在抉择未来和现在而已。我们总是在不断地选择,得到一些,然后失去。虽然这选择不会是那么的清晰。在快意地自嘲是屌丝的时候,难免有些无助的凄凉。
当汤米在遇到迪克的时候,在身随高富帅的过程中,他发现迪克的一切都是自己想要的一切。而这种期望多少程度都暗藏着自卑。而这种希望成为对方的心理,转化成为一种爱。而每一种爱都可以归结为爱自己。他爱迪克,只是因为他想成为想迪克这样的人。不用担心钱,快意生活,追逐爵士,追逐性,追逐生活中的种种快意。他或许也知道高富帅一样有痛苦。但是在高富帅的光芒下,这些痛苦都显得那么高级。
汤米在不断地模仿迪克,这一切让他达到了内心中的那个自己。他希望得到对方的感情和尊重。但是现实就是那么的脆弱。即使他在努力地模仿,也不会成为高富帅。而在做回矮穷丑的那一刻,心中却更感悲凉。他在努力迎合想平等得成为高富帅的朋友,却终究敌不过高富帅的一句:“你只是我的一条狗(吸血水蛭)。”
在船上误杀迪克之后,汤米干脆就做起了迪克。他有着极好的天赋,不仅能模仿人说话,连签名都模仿的惟妙惟肖。但是要知道,说一个谎,就得为圆这个谎言付出代价。除非迪克是个宅男,否则你用怎么能应付他的爱人和朋友。在模仿的过程中,却发现拥有高富帅的幸福是那么的短暂。因为屌丝终究只是屌丝,学得再像,也只是屌丝而已。而在成为别人的过程中,那么对于过去的恐惧和自我的迷失所带来的痛苦,却不能代替金钱和地位所带来的快乐。只能在一次次痛苦地直面现实的过程中,逃避着渴望做回自己。
最终戏剧化的结局,也说明了汤米或许可以天才般得逃过杀人的制裁,却也无法逃脱内心的谴责。对一个能敏锐地感知内心痛苦的人而言,或许活着就是最大的惩罚。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这个世界本身就不是公平的。有些人自诩是天才,却发现自己挣得还不如无所事事的高富帅多。可能你还在学校辛苦得啃书的时候,却发现高富帅以及周游列国,学了好几门外语,快乐得打着洋炮。我们生活在不同的生活轨迹里,却不代表我们不会幸福。高富帅也会有痛苦,当然这些痛苦都那么的高级。舆论总是充斥着偏见,高富帅总闪烁着光芒。高富帅可以很堕落,然后浪子回头。舆论总给予掌声。我不知道这种盲目的爱和仇富有什么分别。其实屌丝的痛苦就在于做什么都摆脱不了别人偏见,欲成高富帅而不得,欲舔高富帅的屁沟而不得。然而你怎么就知道高富帅何尝有不羡慕矮穷丑呢。他同样可以看到虚伪,感知痛苦。嫉妒这类所谓消极的感情,未必是件坏事。当然这不是什么辩证的说法。人正是因为有情感,才能意识到自己还活着。不要被痛苦蒙蔽了双眼,追逐幸福本身代替不了幸福。
可怜了裘德洛这么帅,演技这么好,却还是被人说是花瓶,这他妈公平吗?
Matt Damon太丑了,和Jude Law根本不像!不要伤害爱你的人,否则你会死得很惨。如果那时候有腐女,一切可能都改变了。
中间好几次都看不下去,因为我实在是不忍心看到穷小子雷普利的谎言被揭穿 好在最后没有(真的是好在吗?)
当年这些大牌都是nobody,明格拉真是全世界花痴的福音
“我需要再看一遍谍影重重挽回对马特达蒙的爱= =”
不喜欢雷普利这个人,意大利倒是很美。
AM大人的惯用手段:颠倒众生的主角。抱歉地说一句,MD长得实在抱歉——任何人和JL比长相都是输。(AM——“全世界花痴的福音”竟然和JL一样都是摩羯男。还以为AM会是金牛或天平,每一部片都力求美轮美奂。)
狭小圈子里的欺骗,竟然没被揭穿这些拙劣的谎言。人物塑造不错,但太经不起推敲了。
一个腹黑自卑受为了一个霸王别扭攻出柜杀人,再为了一个阳光可逆攻崩溃迷失的可怜故事,我想成为你,所以我爱你;我爱你,恨不得变成你。雷普利并不如传说中那样的聪明,他不是模仿的天才,他只是痴心的天才。我爱你,不惜让你永远看不到我的黑暗。
明格拉就是有本事把一部犯罪小说拍成文艺片,还把非自己出生地的祖国意大利拍的那么美丽。演员阵容里集结了当年还略显青涩的诸多日后大佬,个个像钻石一样醒目。
如果不是马特达蒙,还可以再加一星。雷普利这个角色设定得太薄了,人丑,心态阴暗,占有欲强,死不要脸,自私……真tm集所有缺点于一身,在配上马特达蒙的一副呆样,这应该是影史上数一数二令人发指的丑恶角色了吧。但是,在电影世界里,导演还是可以安排一个金发美妞,一个优雅小哥爱上丫。
一开始看这片名我以为是那种学习很牛逼很刻骨的励志电影,但是等我看到一半后就觉得是基友片,到最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murder!
偶就是看上了Jack Davenport…………其他的……无视掉……还有 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jude law帅
Peter is gorgeous!!!
白嘉轩说自己这辈子没做过不能告诉人的事,他撒谎,他就不敢把骗卖鹿家田的事说出去。事实是,只有靠着不可告人的黑暗面,我们才苟活至今。偶尔会有一个过客让我们误以为可把秘密相托,但在萌生信任的那一瞬也立刻动了杀气。人生来唯一平等的就是孤独与沉沦,直到身败名裂,永堕无间。
根本就是恐怖片!看的时候不停地想捂脸。卧槽太尴尬了!卧槽太紧张了!卧槽太傻比了!卧槽这可咋整!卧槽怎么这样!卧槽又杀人!卧槽警察来了!卧槽穿帮了!卧槽阴魂不散!能一直保持这种节奏也蛮屌的……
我被困在地下室里,钥匙再也找不到了
全片晦暗而沉重,意大利的风光亦像蒙了一层灰色的雾,只有他,Jack Davenport那双深邃的眼睛,盛满了温柔,给了我温暖和柔情。那是片中唯一的温情,亦是爱情。这一夜,我陷入了他那汪无底的眼波。
我擦最后居然把这么温柔的Peter给杀死了!!!!不开心!!
“说说你爱我什么?”“因为你纯真……因为你善良……因为你温柔……”叫我如何能不杀了你?你说的根本不是我。
结尾处Ripley杀死Peter是放弃了最后的救赎的机会,任由自我被放逐荒野。扼住那个悉数自己好处之人的喉咙时,也是试图将丑陋的自己推开。迷失的人最可悲的便是永远无法承受爱与温情,比起外界的裁制,这样的惩罚才是最令人彻骨寒